工会经费是什么?
工会经费,也就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,比如工会组织日常组织的一些学习、竞赛、技术交流或者困难职工帮扶费都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。其实准确的说,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,拨付的活动经费叫工会经费,未成立工会的拨付的叫工会筹备金。原因是因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第五章“工会的经费和财产”第四十二条“工会经费的来源”第二款的规定: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%向工会拨缴经费。现在有些地方开始有相应的规定,对没有成立工会的企、事业单位基本都是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筹备金的。对于新办的企业,有些地方规定开办成立满6个月开始,也有些地方是满12个月开始缴纳。所以未成立工会也要缴纳工会筹备金,具体要以当地工会法实施办法为准。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,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(薪金)总额的2%向工会组织或者税局拨缴工会经费,然后其中60%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,40%部分上缴上级工会。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,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(薪金)总额的2%拨缴建会筹备金(待成立工会开立账户收后,上级工会会将当年留成部分返拨至缴费单位工会账户,以前年度未成立工会时缴纳的筹备金不再返拨)。注意:全部职工包括在公司领薪的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,但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、兼职学生;工资总额包括发放的各种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。根据每月计算出的工会经费(即: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*2%),按当地规定比例「一般为40%」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。剩余60%的部分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,未设立基层工会的,等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。举个例子:某企业当月工资总额是10万元,计提的工会经费2000元,假设:1.已成立工会组织,工会经费的40%向上级工会缴纳,60%划拨至公司工会2.未成立工会组织,工会经费100%向上级工会缴纳